1 / 7 砂石料购销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以与安江高速建设要求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工程施工用机制砂供应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一、总则下列文件被视为构成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1.1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商定的补充协议;1.2 、合同条款;1.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双方的来往函件与其他文件。1.4 、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等;1.5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二、标的、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物 资 名称规 格 型号单位数量出 场 单价(元)运 杂 费(元)综 合 单价(元)机制砂m3实 际 结算数量50 62 112 2 / 7 2.1 、乙方向甲方供应上表中所列的材料。2.2 、上述中的“综合单价”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单价,其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机制砂供货所需的材料、劳务、损耗、机械、装卸、运输、管理、保险、国税发票、利润等全部费用,以与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容、责任、义务和风险。2.3 、上表中“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即为:整个合同有效期的不变价格。2.4 、机制砂的规格型号为暂定,不作为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 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调整;甲方对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的调整,不作为乙方增加任何费用和不能保证供应的依据。2.5 、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经甲方签认、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三、质量标准3.1 、机制砂的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和规、规程的要求;(1)《建筑用砂》(B/T14685— 2001);(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 (JTJ041— 2000);(3)《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格》 (JTG E41— 2005);(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42— 2005);3.2 、机制砂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在甲、乙双方或业主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3.3 、乙方应确保机制砂的生产、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其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甲方工程施工的要求。3.4 、乙方所供的机制砂在供货、使用过程中需要在甲、乙双方3 / 7 或业主、监理单位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检测。四、供货方式4.1 、甲方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的需用计划,按计划只作为乙方准备货源的参考;当实际送货数量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