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态学院综合素养测评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丽水学院生态学院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办法简图综合素养测评办法基本素养测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养 学习态度行为法律规范参加非教学计划安排的讲座、竞赛等发表各类文学、专业作品阅读推举书目等基本分( 6 分)+ 加减分身心健康素养人文科学素养进展素养测评科研项目技能证书科技制造自主创业体育赛事文艺赛事能力素养测评工作能力学生干部等考核志愿者、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劳动)实践能力其它能力学业拓展学业素养测评等级证书考研、自考、函授公选课辅修与二学位专业学术论文和个人创作学科、技能竞赛学习效果∑ (课程分数) × 课程周时数) /∑ (周课时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丽水学院生态学院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动素养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本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进展,培育高素养的创新人才,根据《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办法》,结合生态学院学生实际,特制定生态学院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二条 生态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 各班级成立综合素养测评工作小组,各班成立由班主32024 年 4 月 19 日创新创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任、5-7 名的学生代表组成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养测评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 测评方法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开展坚持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把握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养测评分为基本素养测评、学业素养测评、能力素养测评和进展素养测评四个模块
学生综合素养测评的定量计算方法为:综合素养测评总分=基本素养测评分+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