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字号 大 中 小文章来源:支付结算司 -12-20 14:50:5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 号文印发)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 号发布)等有关法律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等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也经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清算中心(含结算中心,下同)及单一前置机(含直连前置机和间连前置机,下同)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的部门;负责再贴现前置机及其客户端的运行、维护、管理的部门
第四条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范围包括:(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处理中心);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城市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处理中心,含部署在城市处理中心的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和公开报价共享前置机以及再贴现前置机);(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单一前置机;(四)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备份系统;(五)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网络;(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应用安全子系统
第五条 清算总中心负责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