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石岩沟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1安全培训中心各类规章管理制度汇编二 0 一三年一月石岩沟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安全技术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安全技术培训行为, 促进安全技术培训的健康进展, 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章程
安全培训机构: 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石岩沟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举办者: 陕西德林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办学地址: 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安全技术培训的宗旨、 规模与培训形式第六条 培训宗旨: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培训方向; 注重学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的培育; 遵循全新的教育观念, 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立足煤矿行业, 培育适应煤矿行业需求的, 以安全作业为首的有用型、 技能型、 创新型、 复合型的技术人才
第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规模为 100 人
第八条培训领域: 一般从业人员、 新工人
第九条 培训形式: 业余与脱产相结合的短期培训
石岩沟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 入矿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 72 学时的强制性安全培训, 经考核合格, 签订劳动协议和师徒合同后方可办理临时入井证上岗实习, 四个月后由安全培训科对新工人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合格后发放正式入井证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凡现场检查发现没有持入井证或临时入井证下井者, 除对本人进行处罚外, 对队长罚款 10 元/人·次
2、 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工人重新上岗时, 其所在单位向安全培训科提出申请, 由安全培训科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考核, 并建立培训、 考核档案, 办理( 更换) 入井证
未根据规定培训上岗的, 对其责任队长罚款 10 元/人·次
3、 每月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编排培训计划( 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