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日期: 编号: 制定: 批准: 为法律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 杜绝违章现象, 保障职工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有序地进行,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各分厂( 部、 室) 、 班组要结合自身实际, 开展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违章行为, 要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 危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对违章行为从重到轻分 A、 B、 C 三类进行计分考核。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章行为, 应严格追究受检单位管理责任,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分级考核, 并组织违章职工和有关管理者参加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反违章工作应遵循”违规必究, 奖惩并举, 教育为先; 下属违规, 主管有责; 谁检查, 谁处理; 不上交; 不外推”原则。第二条 实施要求( 一) 班组是制止违章行为的基层单位, 班组长必须把制止违章行为作为主要职责之一, 发动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违章行为。( 二) 班组自查发现的每项违章行为, 应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工前五分钟”上组织分析, 责成违章者作检讨, 进行帮助教育, 并登记在册。( 三) 各分厂(部、 室)对查实的各类违章行为, 要进行相应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级别的考核。对在现场未制止职工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 以及违章职工所在班组负责人, 应进行连带考核。( 四) 各分厂( 部、 室) 要建立违章职工教育、 考核登记台帐。当年内, 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 应停职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 经闭卷考试合格后, 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并追究有关分厂( 部、 室) 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 五) 对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人的有关人员, 公司质量安全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共同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工作, 落实考核。( 六) 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 接到参加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通知后, 应按要求准时报到、 参加学习, 若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学习, 视为拒绝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处理。( 七) 当年内, 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 应取消其当年度个人评先资格; 当年内, 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 工段、 分厂( 部、 室) , 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资格。( 八) 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举报违章行为而降低其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 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 九) 检查中发现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