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劳动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2]1号【发布日期】2002-01-29【生效日期】2002-01-2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现将《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体的工作和生活,全力维护稳定大局,同时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一、确保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一)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采取措施努力清除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死角,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并足额代缴社会保险费。对各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继续实行按月“”调度。对困难地区和困难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继续按三三制原则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按照与各地财政实际投入和工作实绩相挂钩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在下岗职工减少的地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除用于保生活外,可将部分资金调剂补充失业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用于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二)下岗职工出中心。继续坚持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的方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人员,实行分类指导,妥善处理经济补偿金、债权债务问题,做好解除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工作。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对协议期满暂未按期出中心的下岗职工,要继续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三)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以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重点,依法将尚未参保单位纳入覆盖范围,参保人数达至11000万人。中央,省属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当地失业保险。(四)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规范和核实缴费基数,普遍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加大征缴力度,争取全年基金收入超过210亿元,增强基金支撑能力。设区的市要实现统筹使用基金,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搞好余缺调剂。加强对基金收支的预测,收不抵支的地区要早作安排,必要时申请地方财政补助。(五)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健全工作网络,规范工作流程,按规定及时为符合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积极提供再就业服务,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平稳过渡。(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与经贸、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逐步完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关闭破产企业周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做好关闭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对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行业、企业进行跟踪,进一步规范企业关闭破产操作程序,做好稳定工作。(七)搞好三条社会保障线衔接。主动与民政、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将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生活困难人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八)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巩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成果,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全面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要达到99%。落实农垦企业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确保发放的政策。对养老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补发历史拖欠。(九)继续抓好养老保险扩面。扩面工作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和新增从业人员参保工作,努力形成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