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 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 打造湖南经济进展的火车头, 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和可持续进展, 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进展的调控, 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 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 ]13 号文件)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 )10
《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展十五计划》11
《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4)(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 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 -2024 年)13
长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4
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 三市市域, 面积约为 2
8 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 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 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 2893 平方公里, 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 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 河口镇域、 梅林桥镇域)约 200 平方公里, 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 536
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 天元区、 芦凇区、 荷塘区、 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