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语言学习(习得)理论 本章我们将讨论语言学习(习得)问题,介绍语言学习(习得)理论。 有关第二语言习得的理论和假说现在已不下数十种,本章着重介绍影响较大的对比分析假说、中介语假说、内在大纲假说和习得顺序假说、输入假说、普遍语法假说及文化适应假说。最后对第一语言习得和第二语言学习做一对比。 第一节 语言学习与语言习得 1.学习与习得的定义 从上世纪 60 年代开始,西方一些学者就提出区分语言的学习(learning)与习得(Acqu isition)这两种不同的学习。70 年代中期美国语言教学理论家克拉申(S.Krashen)又进一步系统地提出了学习与习得假说。那么什么是习得,什么是学习呢? 习得:儿童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母语的过程和方法,通过大量接触语言在交际中掌握语言,没有人专门教他,也没有人刻意地纠正他的错误,不注重语言形式而注重意义,语言规律的掌握是无意识的,习得过程是由不自觉到自觉。 学习:指在学校环境中,有意识地掌握第二语言的过程和方式,它注重语言形式,过程由自觉到不自觉,我们常说第二语言学习。 (第一)语言“习得”通常指的是儿童不自觉地自然地掌握、获得第一语言(通常是母语)的过程和方法。所谓不自觉地自然地,是指儿童有一种内在的语言学习能力,他是在潜意识地、不知不觉的过程中获得一种语言,对语言规则的掌握是无意识的;他在自然的语言环境中(不是在课堂里),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去学习并运用一种语言,他不注意语言形式(不自觉地掌握),只注重意义的沟通;获得语言的过程是由不自觉到自觉(比如入学后)。 (第二)语言“学习”通常指的是在学校环境(即课堂)中有意识地掌握第二语言的过程和方式,比如成人在学校学习第二语言。所谓有意识地,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自觉地去学习第二语言,掌握第二语言的规则系统并加以运用,尤其注重语言形式的学习;其过程是从自觉到不自觉(指熟能生巧、自动化后)。 在使用学习与习得这两个术语时,一般的用法是:广义的学习包括习得和上述狭义的学习。也有的学者主张把狭义的学习称为“学得”,以示与其上位概念的学习相区分,既包括学得与习得。还有人把习得称为“获得”。 学习与习得这两种获得语言的途径,并非完全隔绝或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交叉、相辅相成。 正因为第二语言学习中也包含有习得的因素,越来越多的人把第二语言学习也称为第二语言习得。在第二语言学习理论的研究中,特别是西方学者的研究文章中已出现用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