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厅主编部门负责,具体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而成。 本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屋面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实践经验,与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最后经全国审查会议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屋面工程设计、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屋面接缝密封防水、保温隔热屋面、瓦屋面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具体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寄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太原市新建路 35 号,邮政编码: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建材公司苏州防水材料研究设计所、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力华防水建材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哈成德 王寿华 朱忠厚 严仁良 叶林标 王 天 项桦太 马芸芳 高延继 王宜群 杨 胜 李国干 孙晓东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得到的深圳市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顺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大力协助。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屋面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构造设计 4.3 材料选用 5 卷材防水屋面 5.1 一般规定 5.2 材料要求 5.3 设计要点 5.4 细部构造 5.5 沥青防水卷材施工 5.6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 5.7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 6 涂膜防水屋面 6.1 一般规定 6.2 材料要求 6.3 设计要点 6.4 细部构造 6.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施工 6.6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 6.7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膜施工 7 刚性防水屋面 7.1 一般规定 7.2 材料要求 7.3 设计要点 7.4 细部构造 7.5 普通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6 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施工 7.7 钢纤维混凝土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