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供了 DB37/TI013-2009《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实施指南,包括对标准模式、要求以及要点等进行诠释,对DB37/T1013-2009 的实施路径和方法提出指导性建议
本标准采用 DB37/T1013-2009 相同的条款结构,以便对照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节能协会、德州市节能监察支队、山东长润节能服务公司、德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世岩、尹洪坤、代兵、徐峰、任香贵、张涛、李族、慕晓燕、张士波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为以下对象提供实施指南: a)应用 DB37/T1013-2009 的工业企业
b)其他相关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DB37/T IOU-2009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37/T1013-2009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
1 总要求 用能单位应将能源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根据其规模、性质和能力等状况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边界,边界范围内的能源利用和管理活动应符合 DB37/T1013-2009 的要求
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应通过以下活动进行: a)体系策划 识别评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贯彻执行情况; 评价能源利用和管理现状; 确定能源基准、标杆; 识别评价能源因素; 制定能源方针、目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