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平安钻石俱乐部章程(2009 版)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鼓励业务人员提高工作业绩,培养平安高品质资深业务员,树立终身从事寿险营销的坚定信念,特成立平安钻石俱乐部
平安钻石俱乐部为系统内精英业务人员的组织
第二章 成立日期 第二条 平安钻石俱乐部于 2003 年 3 月 1 日成立
第三章 钻石业务员业绩标准与奖励方式 第三条 钻石业务员业绩标准 业务员当月承保寿险长险件数 2 件以上,且 FY C 达到如下标准即成为钻石业务员: A 类机构:FY C2500 元 B 类机构:FY C2000 元 C 类机构:FY C1500 元 业务员连续三个月达到钻石业务员标准即成为钻石会员
第四条 钻石业务员奖励方式 5 业务员连续达到钻石业务员标准的以下月数,可分别获得如下奖励: 连续达到月数 奖励 3 个月(会员奖金,只限一次) 一次性奖金500 元(A 类)、400 元(B 类)、300 元(C 类); 会员资格证书一张 6 个月 一次性奖金1000 元(A 类)、800 元(B 类)、600 元(C 类); 银质钻石奖章一枚 12 个月 一次性奖金1500 元(A 类)、1200 元(B 类)、900 元(C 类) 24 个月 一次性奖金2500 元(A 类)、2000 元(B 类)、1500 元(C 类) 24 月之后 每连续三月达到钻石业务员标准,获得奖金500 元(A 类)、400元(B 类)、300 元(C 类) 36 个月 五等金质奖章,分公司颁奖表彰 48 个月 四等金质奖章,分公司颁奖表彰 60 个月 三等金质奖章,分公司颁奖表彰 72 个月 二等金质奖章,内部平安报报道事迹 84 个月 一等金质奖章,外部权威金融报报道事迹 100 个月 终身会员奖杯、免费国外培训、旅游机会一次 第五条 钻石业务员的特殊维持 (一)连续13 个月(含)以上维持钻石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