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安银行季季财富(可赎回)2011 年4 号人民币理财 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平安银行季季财富(可赎回)2011 年 4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U DJ004 适合客户 本产品向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客户均可销售。平安银行建议:经我行风险承受度评估,评定为“激进型”、“积极型”、“稳健型”、“安稳型”、“保守型”的客户适合购买本产品。 产品期限 92 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一、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本产品向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客户均可销售。 三、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平安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四、 平安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五、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平安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六、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 本说明书与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委托申请表共同构成理财产品合同,为产品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2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计划发行量 1 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单位金额 1 元人民币为1 份 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为5 万元,超出部分应为1 万元的整数倍。 产品认购期 2011 年 10 月 27 日——2011 年 11 月 1 日 认购划款日 2011 年 11 月 2 日 产品成立 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如募集期内认购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或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成立时,则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将在3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客户认购账户。 产品成立日 2011 年 11 月 2 日 产品到期日 2012 年 0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