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抗菌药兽医临床使用指导原则为规范兽用抗菌药临床使用,提高动物源细菌感染防治水平,保障动物用药安全、减少动物源细菌耐药性和兽药残留超标风险,特制订《兽用抗菌药兽医临床使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治疗和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动物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动物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一、本《指导原则》中涉及的兽用抗菌药是指防治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动物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
二、本《指导原则》为兽医临床应用兽用抗菌药获取最佳疗效,最大程度减少不良反应,避免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展而制定,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三、本《指导原则》中兽用抗菌药兽医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
四、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批准的兽医临床用抗菌药品种,以表格形式介绍各类药物的适用动物
五、在兽医工作中,临床兽医应结合患病动物的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第一部分兽用抗菌药兽医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合理应用兽用抗菌药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兽用抗菌药兽医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有无抗菌药应用指征;二是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兽医临床应根据感染风险、危害严重程度、细菌耐药性、生态环境影响、经济学评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预防使用抗菌药
预防用药须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杜绝非法使用人用抗菌药,超范围、超剂量不规范用药行为
第二部分兽用抗菌药治疗应用指导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