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经销商经销合同 编号:甲方: 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地址: 乙方: 地址:对于甲乙双方之销售产品之交易,其权利与义务皆由本合同定义,且经双方确认并同意。说明如下:1、甲方的员工仅能执行甲方所交付之销售工作,其个人无权代理或代表甲方,私自与乙方进行任何交易,如下订单、交付甲方产品、收款、收受出货回执、签署任何文件、打白条、借款。2、乙方不得指使伙同勾结不良分子扰乱甲方之办公营业场所及损害甲方员工 3、凡甲方推出之市场促销活动,乙方应予配合。4、双方之营销业务必需符合国家法规。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必需自负其责,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甲方负所有经济赔偿责任。(乙方负责人签名)甲乙双方就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城市经销甲方产品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定义一、产品是指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包括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受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该方共同受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 ]出售给乙方的产品,详见附件一。二、 指定城市是指甲方指定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城市,详见附件一。三、生动化工具是指市场宣传促销工具,突出产品的卖点,促进产品销售,包括但 不限于吊牌、海报、货架、展示架、大招牌、实物模型、旗帜、冰箱等。四、甲方商标、商号及企业标识是指甲方拥有或经权利人授权使用之商标、商号或企业标识。第二条 经销授权一、在合同期内,甲方授予乙方可撤回、附有条件的、非独占的,使乙方可以于甲方指定城市内经销甲方产品的权利。二、乙方应在履行第五条规定之义务后方可享有本合同所述的经销权利。第三条 法律地位1 城市经销商经销合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本合同双方均为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代为清偿、保证或连带责任。甲乙双方为买卖关系。甲方的员工仅能执行甲方明确授权交付之销售工作,其个人号称代理或代表甲方所为的甲方明确禁止或违反双方确认的甲方工作流程、管理法律规范和经营指标的行为均是无效行为,甲方不因为此类行为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二、乙方不因本合同而成为甲方的代理人、代表人、雇员或合伙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方承担任何义务,亦不得依据本合同,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协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