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号经营权质押合同质押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乙方):石家庄越融担保有限公司 石家庄越融担保有限公司____ 年 月 日经营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号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地址:石家庄越融担保有限公司 质押人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质押权人(乙方):石家庄越融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广安小区谈中园 12-1001 电话:0311-86673996 传真: 0311-86673996 邮编:0500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于 (借款人)向 银行 )借款、签订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 ( 借款人 ) 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为 (借款人)向 ( 银行 ) 提供担保之事实, 为了保障乙方追 偿 权 的 顺 利 实 现 , { 甲 乙 双 方 于 年 月 日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编号) 《第三方反担保合同》,合同中约定],(为第三方反担保合同里的反担保物时需加上这一句,反之去掉)甲方自愿将本合同约定之财产权利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说明: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定,并不影响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解释。第一条 质物状况1.质物权利名称: 。(详见《质押清单》)2、甲方以质押物的全部价值设定质押担保。质押物的质押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质押物的最终价值,该价值仅具有参考价值,质押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物的净收入为准,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 3、如与质物相关的信息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与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第二条 质押期限及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1、质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不消灭,质押权也不消灭。2、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质押担保种类、数额、范围及专用帐户1、质押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 (借款人) 与 ( 银 行 ) 签订的(编号: )合同中的贷款金额。第 2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数额为人民币 元。 2、本合同的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