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司考民法讲义:提供劳务的合同 2024 司考民法讲义:提供劳务的合同。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运输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一)客运合同 1.尽力救助义务。 2.客运合同,承运人承担高危作业的无过错责任(302 条) 第三百零二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3.随身财物的过错责任(303 条) 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二)货运合同 1.货运合同,承运人有三项免责事由。 ①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 ②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 ③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2.货运合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货物损失与运输费用分担。 3.单式联运强调的是连带责任;多式联运强调的是确定责任主体和法律适用。 二、保管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一)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二)原则上是无偿合同 无偿保管人是轻过失免责。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根据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三)赔偿 贵重物品事先未声明,可按一般物品赔偿,不是必须按一般物品赔偿。 三、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一)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人称受托人。 委托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委托合同是一方提供劳务的合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既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委托合同不适用于须当事人亲自履行的身份行为和需要利用他人特定技能完成的行为。 (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3)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