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01.01—2024.12.30)甲方:姜堰市贝特尔调味食品厂 乙方: 销售部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花园 1 幢 807 室 地址: 销售部电话:025-58490839 电话:销售部传真:025-58490903 传真:邮编:210032 邮编:签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镇 签于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认同,并最佳程度的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1、 经销权:1. 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 烟台,威海 片区的经销商。(除烟台喜旺,莱阳地区)1. 2 片区包括: 烟台,威海 市及其市下属县、县级市等。1. 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并有义务协助乙方销售。1.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来支持乙方的经销活动。 1. 5 乙方同意在经销产品时保证甲方利益与信誉,乙方不得恶意低价销售,破坏甲方的销售价格体系。1. 6**乙方应尽努力促进产品在本地区的销售。2024 年度销售指标为 伍万元 如乙方在正常经销期内销售无进展(达不到指标的 60%),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或在该地区增设经销商。1. 7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地区的市场动向及市场信息。1. 8 经销商如超出经销范围,我单位保留取消其超出规定区域业务的权力;属于经销商范围的客户除事先约定由厂部直接做的客户外,原则上都从经销商处提货,但以下 1.9 特别情况除外。1. 9 对于经销商区域内,非事先约定由厂部直接做的客户,后来由厂家自己直接做起来的客户 ,若不同意通过经销商提货或者经销商不同意或不方便发货的,可由厂部直接发货,在年底将差价给经销商,另按经销价算入经销商的总销售额并参加年底返利,但经销商须对客户的呆账风险承担 50%责任。2、 销售条件:2. 1 乙方订货应提前 7 天通知甲方;乙方如发现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退货或换货,退换货须在乙方收到产品后 15 天内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验证,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2. 2 乙方在货物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乙方定货不同,应将该批货物妥善保管,并在 15 天内通知甲方,否则视做验收合格。2. 3 乙方应以产品的原来状态,样式和包含其原来名称与商标的包装来进行销售,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产品原来名称与标贴进行销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4 甲方应对乙方客户对产品的瑕疵所提出的投诉及时处理,乙方亦有义务将此投诉无延误的通知甲方,并协助处理。2. 5**乙方将自身无法消化的保质期内的产品退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