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爱家超市供货合同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爱家购物广场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进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商品质量1、商品中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2、商品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在甲方货款中抵扣
3、乙方对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担
4、由政府专门机构检验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5、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和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包装、条码、运输1、商品包装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纳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2、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或乙方提供的内部条形码
3、乙方提供内部条形码,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本合同服务条款内明示
4、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由 承担
验收:乙方在到货后根据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验收章的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三、退换货规定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破损等一切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 30 天之前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保证退货率 100%
3、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
四、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可参加乙方的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促销活动,为乙方提供厂家政策支持等
五、结算1、根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时间支付货款,实行月结(时间为每月 10 号——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