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工程安全协议编号:2024- 甲方(业主):秦山核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包商)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本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QSZ/J/005)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的专项条款,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19-21 层东部装修改造监理2、工程地点: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3、工程工期: 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二、甲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代表甲方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是否相符
2、在开工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甲方对口管理责任部门有责任对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但安全责任不转移
3、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对口管理责任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应立即与于制止,并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5、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根据《监督部门对停工令的管理》(QSZ-D-061)和《大修外委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制度》(QSZ-D-078)相关规定,有权作出警告、扣款、停工等处理
6、施工期间,甲方对口管理责任部门指派 _ 章翱( 0573-86933230 ) _ 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1、应建立安全管理组保体系,明确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