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范》国土资发[2024]11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发布前 言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规范1 适用范围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法律规范
2 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法律规范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法律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法律规范的条文
本法律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和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法律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发[2001]255 号 《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24]232 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3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7)《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 号)(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4]28 号)(9)《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21 号)4 总 则4
1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本法律规范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
3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纳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实行协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政府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