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甲方:北京**公司乙方:河北**有限责任公司丙方:河北**开发有限公司截止 2012 年 7 月 16 日,甲方欠乙方《**项目》**款合计人民币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
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同意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
00 元)转让给丙方,抵作丙方所欠甲方在《**项目》工程款,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
00 元),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再享有对甲方的债权 柒拾陆万 元(小写¥:760000
00 元),同时甲方享有的丙方债权减少至 贰佰玖拾万 元(小写¥:2900000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叁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五、协议签订地点: 河北省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叁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
(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