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3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4 三、基金托管人的受托职责和托管职责. 5 四、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6 五、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9 六、基金财产的保管. 10 七、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3 八、交易的清算与交割. 15 九、基金申购、赎回与分红安排. 16 十、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十一、基金收益分配. 23 十二、基金信息披露. 24 十三、基金费用和税收. 26 十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7 十五、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28 十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8 十七、禁止行为. 32 十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3 十九、违约责任. 35 二十、争议解决方式. 36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效力. 36 二十二、其他事项. 37 二十三、托管协议的签订. 37 鉴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上投摩根全球新兴市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字[2024]5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