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合同编号:GD-JA-042工程名称: 高迪·墨香郡一期工程 购 货 方: 高迪地产开发(青岛)有限公司供 货 方: 不锈钢栏杆安装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青岛市建筑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项目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1
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1
2 工程承包范围1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每批材料的进场必须携带经销厂商的供货单(签字并盖红章),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退场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为避开由于材料供应原因而影响工期,施工方应提前及时定货
上述单价含人工、材料、管理、税金包合同工期等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4 工程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付款方式 2
1、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
本合同无预付款,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款的 70%,(每月初 5 日-7 日由乙方申报上一月份的货款,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乙方根据核定的货款总额的 70%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等额正规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货款);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付至结算款的 95%(需开齐全额结算款发票),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 5%,质保期满后 28 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乙方发票户头应填写购乙方全称,需全部为建安发票
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或者是假发票经甲方查出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若购货方不能自查,日后经税务部门查出发票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