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二〇 一五 年 月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转让方): 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鉴于:1、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或其合法管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认购 发行设立的“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项下的资管计划份额【 】份。2、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上述资管计划份额的全部资管计划份额收益权,乙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受让该收益权,甲方同意于约定回购日无条件回购上述收益权。3、资管计划份额收益权是指下列财产权利:(1)资管份额在任何情形下所产生的包括其本金、预期收益在内的资金流入收益;(2)其他处置/出售资管份额所产生的资金流入收益;(3)资管份额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产生的资金流入收益;以及(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因持有资管份额所衍生的全部权益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处置产生的资金流入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第一条 转让标的甲方拟向乙方转让本资管计划项下甲方持有的全部资管计划份额的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收益权”或“收益权”)(具体要素见附件 1《标的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清单》)。第二条 转让价款甲方同意将标的收益权根据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RMB【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下简称“转让日”)将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标的收益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账户名:【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1014512656003】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乙方一次性支付收益权转让价款之日为收益权转让日。- 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权利妨害1、自转让日起,乙方根据本协议和《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享有标的收益权对应的利益。2、在乙方受让标的收益权后,甲方继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的权利。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授权,甲方不得行使有害于乙方收益权的行为。第四条 回购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回购日”)无条件回购本协议项下的标的收益权,双方一致同意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小写)RMB【 】元。自回购日起,标的收益权转回甲方所有。(具体要素见附件 1《标的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清单》)甲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