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3 页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事项,达成以下约定:1
明确乙方自愿租用甲方坐落于 使用
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明确租赁期限:甲方从 2024 年 03 月 01 日起交付乙方使用,至 2024 年 02 月 28 日甲方收回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改变用途
合同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租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23,000 元(贰万叁仟元整)作为履行约定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确认厂房无损后退回乙方
2024 年 03 月至 2024 年 02 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1,500 元(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2024 年 03 月至 2024 年 02 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2,000 元(壹万贰仟元整); 2024 年 03 月至 2024 年 02 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2,600 元(壹万贰仟陆佰元整); 明确每月 01 日为当月租金交纳日,乙方最迟当月 07 日前,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
甲方无义务督促乙方交纳租金
若乙方逾期交纳租金,须按 100 元/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超出 45 日未交租金,则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应于收到租金后 5 天内开具收据给乙方
明确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私人租赁关系,因乙方使用所产生的工商税费,房地产使用税,水电费,治安管理费等,以及因本合同连带甲方相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支付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不得违法经营,自行保管乙方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