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乐宜嘉(中山)家居设备有限公司厨电产品代理合同甲方:乐宜嘉(中山)家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乐宜嘉”厨卫产品的销售,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代理授权:(一) 甲方确认乙方为 省(直辖市) 地区乐宜嘉吸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热水器系列产品的指定代理商
(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甲方保留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团购、工程、燃气公司等特别渠道客户直接经营权力,甲方给予乙方享有优先经销权
第二条. 销售任务:(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完成人民币 万元(大写)的任务销售额
(二)乙方应按如下计划完成任务销售额(单位:万元)年度2024 年合计季度第一销售季度第二销售季度第三销售季度第四销售季度月度010203040506070809101112销售 占比销售 金额季度金额合计季度比例合计第三条.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按甲方提供的《2024 年度中山乐宜嘉厨卫电器系列产品价格表》执行,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特价机、处理机、工程机、团购机计销售额, 计维修费结算,不计返利、奖励政策
特价机提货比例不得超过总提货额的 30%
第四条.订单、物流:(一) 乙方须将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的“标准订货单”,提前一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及时交货,否则甲方不能够保证准时交货;(二) 物流运输由乙方自行承担;(三) 如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向承运机构提出索赔,甲方可协助办理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折扣:甲方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帐发货,概不赊销;乙方须以现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背书银行承兑汇票需经银行确认)
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加收 1%的贴息;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