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九洲大唐花园”销售代理协议甲方:上海森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上海荒岛房产工作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由甲方开发的“九洲大唐花园”(暂定名)别墅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委托标的本代理协议标的为甲方在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西庵浜、浦江塘、夏洲花园、河浜的合围地块上建设的“九洲大唐花园” 别墅区(以下简称该物业)房源
2.委托内容2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价格独家代理销售该物业
2该物业的情况如下:该物业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西庵浜、浦江塘、夏洲花园、河浜的合围地块上,该物业总占地面积约 15
73 万平方米;分三期开发,一期为 1 岛、2 岛(实际销售面积为 ),二期为 3 岛、4 岛、5 岛(实际销售面积为 ,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面积为准)
1委托销售价格销售均价为 元/㎡
(不含已售出部分)2
2代理销售的工作内容包括:2
1 根据该物业销售代理业务所需提供各项计划、方案、报告、资料、咨询意见和预算,并根据需要定期提供不同内容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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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供专业销售队伍负责现场销售业务执行
3 确保该物业的销售进度根据预定的计划实现,实施计划由双方另行议定
4 完成该物业各单位销售的合同谈判,并协助甲方完成已签合同的登记备案及按揭贷款申办工作
5 保证客户购房款项直接进入甲方指定帐户
3.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乙方销售人员入场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可销售房源的预售许可证之日后的六个月内止
(乙方销售人员入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4.销售业绩标准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预/出售合同,且客户已支付甲方合同约定的首期房款
5.代理费及支付方式5
1 代理费构成乙方的代理费由固定代理费、广告费和溢价奖励费三部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