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重庆市竹风纺织品有限公司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合同签订地: 甲方:重庆市竹风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址:江北区世纪英皇南塔 32 楼 12-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分公司地址:江北区塔坪 87 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若木鉴于:1
甲方由于业务进展需要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任赖,有偿使用,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1
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
2“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
3“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
4“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
5“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
6“月使用费”:按月收取的租用业务的租费及网络使用费
7“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
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
第二条 租用标的第 1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1 甲方租用乙方光纤互联网专线(XDSL/光纤及 LAN/其他)业务 ( “ 租 用 业 务 ” ) 用 于 上 互 联 网 , 具 体 以 盖 有 甲 方 公 章 的业务需求单为准(本合同附件)
2 甲方新的业务需求应另行向乙方提出
在甲、乙双方就新的业务需求的内容及费用达成一致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