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11

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11_第1页
1/10
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11_第2页
2/10
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11_第3页
3/1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重庆市竹风纺织品有限公司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合同签订地: 甲方:重庆市竹风纺织品有限公司地址:江北区世纪英皇南塔 32 楼 12-1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分公司地址:江北区塔坪 87 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若木鉴于:1.甲方由于业务进展需要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任赖,有偿使用,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定义1.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1.2“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1.3“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1.4“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5“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1.6“月使用费”:按月收取的租用业务的租费及网络使用费。1.7“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第二条 租用标的第 1 页 共 1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 甲方租用乙方光纤互联网专线(XDSL/光纤及 LAN/其他)业务 ( “ 租 用 业 务 ” ) 用 于 上 互 联 网 , 具 体 以 盖 有 甲 方 公 章 的业务需求单为准(本合同附件)。2.2 甲方新的业务需求应另行向乙方提出。在甲、乙双方就新的业务需求的内容及费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的新的业务需求单。2.3 业务需求单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2.4 乙方提供 4 个固定 IP 地址供甲方使用,或由甲方自带[ \ ]个合法的 IP 地址入网。2.5 若甲方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开办互联网网站,01 网站域名为[ \ ]、信息产业部 ICP/IP 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审批/备案号为[ \ ]、重庆市公安局报警处置中心网站审批/备案号为[ \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权利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11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