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权转让委托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监制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操作规则》等制定的示范文本。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纳。本示范合同所列提示性条款在正式合同中应予删除。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清楚,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四、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五、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内部决策文件及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六、佣金: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酬劳。七、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八、争议的解决方式,除协商和调解方式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但选择了仲裁方式就不能再约定其他方式。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产权经纪代理机构,并根据产权交易有关规则为甲方提供经纪代理服务。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其执业经纪人(姓名)负责办理甲方委托的上述产权交易事项。第二条 具体服务内容1、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的咨询服务;2、提供产权交易的信息;3、提供策划、推介服务;4、协助制订转让方案;5、协调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及律师机构的有关工作;6、制作推介书;7、代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