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下述两方于 20 年 月 日在 (地点)签订:甲方:湖北 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电话 传真:开户行: 帐号: 乙方:武汉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电话: 传真: 帐号: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进展的原则,兹就甲乙双方的仓储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基础甲方以其在国内仓储运输市场中的物流信息,提供货源、流向、计算机网络等服务并对外承接物流业务:乙方以其公司现有库房设施、装卸条件,以及仓储管理经验等物流增值服务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装卸作业服务:双方同意合作开展仓储、运输、理货等物流业务
二、关于仓储业务合作乙方提供仓储服务内容及仓储费用标准约定如下:1、地点:
(13 号仓)2、双方确认仓库楼下面积 400 平方米,并按每平方米 20 元/月,金额为800 元/月
使用至 2015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3、除第 2 项费用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公共区域费 50 元/月,卫生费50 元/月
4, 上述费用共计为 8100 元/月
本协议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到 2016 年 4 月 30 日止
到期自动终止
三、仓储及相关费用结算1、仓储及相关费用甲方应按季度预先支付,乙方应于提前 5 日向甲方开具仓储费用及相关费用发票,甲方应于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 5 日内向乙方支付,逾期一天按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2、甲方若在收到乙方书面催缴通知后,超过 30 日不付或不足额支付仓储服务费以及装卸、水、电等费用的,乙方可视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提供仓储服务、釆取相应措施、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仓储用水电:1、乙方为甲方安装独立的电表,根据甲方实际使用量加损耗收取水电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即电费为 1
60 元/度、水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