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2 锅炉烟风系统补偿器技术协议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2 锅炉烟风系统补偿器技术协议买方: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卖方:江苏某波纹管有限公司2014 年 01 月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2 锅炉烟风系统补偿器技术协议附件 1 技术规范1 总则1
1 本技术协议仅适用于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 2×600MW 超超临界机组#2 锅炉的烟风道非金属补偿器和金属补偿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买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3 卖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协议附件 8 的 “差异表”中,否则买方将认为卖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卖方对经招投标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内容的理解如有异议,解释权归买方
4 卖方对本技术协议范围内所有补偿器的整套设备(包括附属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5 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
若卖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买方确定
6 本技术协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
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8 本工程采用统一的 KKS 编码标识单位,编码范围包括卖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卖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行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