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评级授信实施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户信用评价机制,科学“量化”信用指标,差异化授信额度,全面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信用评级及授信,促进农户提高诚实守信意识,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提高信贷支农工作质量,为此,海伦联社决定开展评级授信完善规范工作
根据《2013 年度全省农村信用社完善规范农户评级授信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评级授信管理暂行办法》,联社贷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对于非本地户口居住一年以上、能够提供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的,属于本机构信贷服务范畴的农户
对于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以及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的耕地均不属于本机构信贷服务范畴的农户
第三条 信用评级级次
由高到低分为:AAA 级、AA 级、A 级、B 级四个信用等级,B 级农户只评级,不授信
1第四条 评级授信基本原则是一次评定结果、三年有效,其间要按年根据信用转变情况进行调整
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联社成立农户评级授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联社包社人员组成,下设农户评级授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业务管理部
成立若干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小组,每个评级授信小组由 4 名人员组成,组长由县联社机关下派人员担任(县联社机关确实人员不足的,可抽调基层的同志担任),小组成员包括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
第二章 评级授信对象、方式及程序第五条 评级对象
已经与农村信用社建立或有意愿建立信贷关系的农户
第六条 评级授信方式
随时评级授信和按年修正评级授信
(一)随时评级授信
是指在集中评级授信时未能参与评级授信的农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