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账合同书甲方: 乙方:扬州市中洋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企业财务顾问等有关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委托范围:1、 为甲方签代扣协议,建账;2、 完成每月的申报工作;3、 协助甲方工商税务年度审计(另行收费)
二、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甲方在每月 30 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
假如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 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 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 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 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要求及合作
在报税期,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公章、印鉴章等相关资料,假如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7、 合同终止,及时到税务机关更改财务人员备案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 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 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法律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 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完成每月国税地税的申报工作
假如由于乙方原因,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