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中国会计市场 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新现象,就是服务贸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进展。随着现代科技和商贸的迅猛进展,会计业已经进入世界贸易范畴。关贸缔约国谈判乌拉圭回合把会计列为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的行业之一,要求各缔约国开放会计服务市场,并给予国内会计行业同等地位的国民待遇。本文在介绍 WTO 关于会计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中国会计市场进展的政策建议。 一、WTO 关于会计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 (一)会计服务贸易的界定 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服务贸易总协定》(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s in Services,即 GATS)是乌拉圭回合最终协议文本中的一项服务部门国际化的综合性文件,其中会计服务是 GATS 的重要内容。会计服务包括会计与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会计账目批阅服务、财务报表编制服务、其他会计服务)和簿记服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具有深厚资信的会计公司除提供上述两类服务外还广泛从事税务咨询、管理咨询、制定规则咨询、合并或破产咨询、投资谋略服务等。变幻莫测的经济环境和服务需要的多样性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多种会计服务,而且其种类范围还在不断地扩大。 (二)《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和《关于会计服务业国内规章方面的守则》 为更大程度地开发国际会计市场,使会计服务能冲破各种障碍,实现会计服务国际化,使会计业进入贸易范畴,1997 年 5 月和 1998 年 12 月 WTO 的服务贸易理事会分别颁布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两个重要文件:一是《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二是《关于会计服务业国内规章方面的守则》。 《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的目的是督促各国政府就会计专业资格相互承认达成协定,以促进会计服务贸易的进展。由于各国在教育、考试、经验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多边基础上的相互承认难以达成,而双边或区域性协定经过协商谈判较易达成。一旦实现双边或区域性协定,就可拉动多边协定最终实现更为广泛的多边协定。因此,GATS 允许双边或区域性协定,并将其视为非卑视性原则的一个背离。 1994 年 WTO 成立专业服务工作组,进行了一项题为《冲破会计国际服务障碍》的调查,其中就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认定和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同时专业服务工作小组依据 WTO 提出的《部长对职业服务的决定》,以及《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督促各国政府就会计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