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株洲市体育公园综合开发 B、C 地块土地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甲方: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沿江中路8号法人代表:武忠电话: 0731--28687791传真: 0731--28687792 乙方: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电话:传真: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的若干意见》,甲方为加强湘江风光带建设,加快旧城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助推株洲市的“两型社会”进展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开发体育公园综合开发 B、C 地块(含株洲市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歌舞团、总工会、市人防办老院等地块)开发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形成协议如下:1、合作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1
1 项目名称:体育公园 B、C 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待定)
2 项目地点:建设路原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铁科院)本部、沿江路总工会及市歌舞团、人防办老院地块(体育公园 B、C 地块)
3 建设用地现状:本合作项目地块土地面积约 100 亩(含代征道路),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规划用地蓝线图
2、合作方式及内容2
1 乙方向甲方先期支付项目地块拆迁款、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款,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只限一家)于株洲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摘牌,取得本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乙方指定第三方视同为乙方,按本协议办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2 在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乙方按株洲市城市规划要求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并自行筹措开发建设资金
3、协议约定3
1 根据目前本合作地块土地现状,乙方同意按下列情况支付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费及相关费用
1 甲方土地约 100 亩土地上(含代征道路)的所有建筑物及所有地上附属物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按总价人民币 102000 万元包干(不含土地交易中乙方应缴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