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青羊驿镇鱼池梁村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申报书一、项目申请理由(一)项目背景鱼池梁村位于宁(强)、略(阳)、勉(县)三县交界处,距县城27公里,属丘陵地带。近年来镇政府多渠道、多形式实施项目扶贫,并取得较好效果。进入新世纪以来,我村扶贫开发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县、乡、村三级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下,扶贫开发工作紧紧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中提出的“2010年以前尽快解决极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落后状况,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和“尽快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帮助初步解决温饱、但还未稳定脱贫的低收入人口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定脱贫”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扶贫开发工作进展顺利,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农民解决温饱与脱贫致富步伐加快。但是,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科技素质偏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1扶贫投入不足等方面因素影响,全村面临的扶贫开发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相当繁重。为尽快改变鱼池梁村贫困状况,改善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和“加大对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县三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安排与部署,结合我村贫困实际,在认真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资源条件的基础上,本着与全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的原则,镇党委、政府作出了向国家申请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的决策。实施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确保实现《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目标和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目的与内容的统一,意义深远。根据《勉县扶贫办关于报送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申报书的通知》要求,青羊驿镇政府按照国债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拉动内需的要求,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群众为主要扶持对象,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尽快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并实现脱贫贫富为目的,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综合2比较,筛选出2个扶贫作用明显,实施条件具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鱼池梁村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的项目,并形成《青羊驿镇鱼池梁村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项目申报书》。(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建设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和“加大对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的工作要求,为此增加农民收入是经济工作的中心。青羊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结合本镇实际提出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扶贫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两通一气”(即:一是以加快建设通村道路硬化工程为核心,促进村域、镇域经济发展;二是以消除涉水渡河村组为目标的通村组铁锁桥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为乡土产品外运铲除瓶颈;三是以加快建设人引工程、沼气建设为重点的民生工程,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善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工程,打造“交通便利、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富裕村落”的发展战略。实施国债资金支持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又为镇党委、政府实施新农村建设提供项目支撑。32、项目建设是确保《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目标实现的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发展生产同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在提高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基础上,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加强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