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密协议书》 ,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就 融资及财务顾问 合作以及有关项目协调过程中的资料和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术语定义第一款本协议所指之“资料”是指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技术或者商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芯片,文件,图片,说明书,用户手册,磁带,光盘及任何其它以物理形式记录的图文内容。假如该资料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有形形式揭露,则在揭露时应注明保密字样或注明其对该资料拥有所有权;假如该资料以口头形式或以音频视频形式揭露,则在揭露之日起三十天内应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二款本协议所指之“信息” 是指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技术或者商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讨论,评估,交谈等获得的非文字内容;假如该信息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有形形式揭露,则在揭露时应注明保密字样或注明其对该信息拥有所有权;假如该信息以口头形式或以音频视频形式揭露,则在揭露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三款本协议所指之“提供方”为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甲方或乙方;第四款本协议所指之“收受方”为接受资料和信息的甲方或乙方;第五款本协议所指之“第三方”为签署本协议的甲、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甲、乙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下属单位,股东,协作单位在本协议中均被认为是第三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保密义务和责任第六款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收受方应仅为双方潜在的合作进行内部评估的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目的)的而使用对方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保密的责任,并应实行与对其自己的保密资料及/或信息所实行的保密措施同等的措施,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合理的保密措施标准。第七款未经提供方以书面方式授权或同意,收受方不得将对方提供之资料及/或信息以任何形式,如口头,书面,影印,复制,摄像,传阅或其它类型方式,转给第三方;第八款未经提供方以书面方式授权或同意,无论出于盈利还是非盈利的目的,收受方均不得将对方提供之资料及/或出售,转让给第三方;第九款除了为实施本项目的目的而必要的复制以外,收受方不得复制提供方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收受方对提供方提供的资料及/或信息所作的复制品应标明属于提供方。应提供方任何时候提出的书面要求,收受方有责任将对方提供之资料及/或信息及任何复制品完整退还或销毁并向提供方发出正式的书面确认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