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 税 仓 储 合 同 合同号: 合同双方:天运国际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贵司公司中文全称 (下称乙方) 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仓储计划、仓储管理、海关业务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在平等互利、信守合同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保税仓储计划:乙方将下列的货物在甲方的仓库进行仓储: 润滑机油二、仓储管理要求:××××1
乙方或代理人将货物运送入仓,由甲乙双方进行外包装验收,如因验收发现异常,须由乙方代理确认
乙方或指定客户在出仓提货时,须由乙方或指定客户签署发货通知,方可将货物放行出仓
甲乙双方定期就仓储进出情况及存仓货物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乙方存放在甲方仓库的货物,所有权属乙方﹔没有乙方指示,甲方不得擅自出货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货物的去向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准确的报关单据,如因提供的单据出错或失实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须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货物保管期内,不负责货物的质量
确由甲方原因而造成的货物丢失甲方应按货物的报关价格赔偿
发生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时,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
乙方须在货物全部出仓前缴交相关费用
三、仓储收费情况:成交价格已包含仓储费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天运国际物流(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贵司公司中文全称 代理人: 代理人: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