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连山镇中心学校关于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富源县委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定期评选表彰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实施意见》(富发[2015]21 号)及《富源县教育局关于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富教发[2015]79 号)的通知精神,着力打造一支师德素养高尚、专业水平优良、发展潜能较强、引领作用明显的学校管理人才队伍和优秀教师队伍,全面推进十八连山镇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切实组织开展好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以下简称“三名”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促进学校管理人才队伍和优秀教师队伍建设为基本出发点,以《意见》精神为行动指针,严肃认真地做好“三名”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过程中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到程序合理,操作规范,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有序运行、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三名”教育工作者人选的评选推荐,是贯彻落实富源县委政府《意见》和教育局《方案》的重要环节,也是广大教师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工作
为确保本年度“三名”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有序进行,十八连山镇中心学校成立“三名”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忠良(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章发友(教育党总支书记) 罗世卫(教育党总支副书记) 高 聪(中心学校副校长) 杨应云(中心学校副校长)成 员:尹群元 张亮 杨琼 刘沅明 黎太伟 吴桂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章发友任办公室主任,尹群元任办公室副主任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公示、上报
各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选对象十八连山镇中小学校任正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校长,从事班级管理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班主任,从事教学教研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科任教师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