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债 权 转 让 协 议( 一 次 性 付 款 )编 号 : [ ]本 协 议 由 以 下 双 方 于[ ]年 [ ] 月 [ ] 日 在 签 署 :甲 方 ( 转 让 方 )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乙 方 ( 受 让 方 )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本合同中凡标有“□”之处,选择的请打“ √ ” , 不 选 择 的 请 打 “ ×” 。鉴 于 :1.甲 方 作 为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依 法 享 有 本协 议 附 件 一 《 标 的 债 权 明 细 表 》 项 下 的 金融 债 权 资 产 及 其 附 属 权 益 ( 统 称 标 的 债 权 ,见 第 1.3 款 定 义 ) ;2.甲 方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及 政 府 部 门 的 规定 , 实 行 □ 招 标 竞 价 □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转让 标 的 债 权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甲 方 已 向 乙 方 充 分 揭 示 了 标 的 债 权 可 能 存在 的 瑕 疵 与 风 险 , 并 应 乙 方 要 求 对 有 关 情况 进 行 了 说 明 , 且 甲 方 已 事 先 向 乙 方 声 明本 协 议 项 下 的 标 的 债 权 , 基 于 不 良 资 产 的特 性 , 存 在 着 部 分 或 全 部 不 能 回 收 的 风 险性 以 及 清 收 的 困 难 性 , 甲 方 对 转 让 的 标 的债 权 的 瑕 疵 及 预 期 利 益 不 做 任 何 保 证 与 承诺 , 乙 方 对 此 予 以 认 可 , 乙 方 声 明 其 已 对本 协 议 项 下 标 的 债 权 实 施 其 认 为 必 要 的 尽职 调 查 , 自 主 决 定 参 加 该 标 的 债 权 的 □ 招标 竞 价 □ 协 议 转 让 活 动 ;4.乙 方 凭 借 其 承 诺 的 价 格 等 交 易 条 件 , 经 本次 标 的 债 权 规 定 的 □ 招 标 竞 价 □ 协 议 转让 的 程 序 , 被 甲 方 确 认 为 中 标 人 □ 买 受人 ;5.乙 方 声 明 并 保 证 , 乙 方 自 愿 独 立 承 担 标 的债 权的 瑕 疵 和/ 或 风 险 和 预 期 利 益 无 法 实现 的 风 险 , 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