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 销 协 议 书 编号:OP202408018F甲方: 佛山市欧亚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新光源产业基地 D 区 4 座 地址 电话: 0757-22133318 电话: 传真: 0757-86403266 传真: 邮编: 528200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守法经营,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一.目的及定义1.本协议期间,甲方授权乙方为 广东 省(或自治区) 东莞 市特约经销商.2.乙方负责在 东莞 ( 地区)_销售甲方产品,包括欧亚玛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需产品。且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责任与义务优先选择甲方所生产产品进行销售,如遇特别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3.非甲方之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同号商号(欧亚达)进行商号公司注册,否则为属侵权.二.经营条件,地区,期限1.双方协商后,乙方承诺年销售额 25 万元以上,否从甲方在对乙方的业绩估量未达到目标时,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经营权,评估考虑淡季和旺季的实际情况一年的总量为评估标准.2.经营合同签订后,双方预定时间,地点针对甲方管理,销售,设计及安装人员,派经销商专员产品及报价的培训3.乙方根据约定的价格和方式向甲方购买(欧亚达)品牌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所需产品,并独立承担销售责任.4.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应根据协商后承诺给甲方的销售额,完成销售任务,如该年度销售额未达标,甲方有权利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和市场成熟度,予以调整产品及重新认定代理商,但重新认定代理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5.乙方超出甲方的授权区域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6.经销商合同期限: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协议生效日之前,双方一切合同协议除债权,债务继续有效外,其余一并生效.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提供无偿的必要的营销支持,如适量的产品图册,品牌形象宣传物品,报价单,技术支持,流程支持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对乙方相关人士培训,提供销售,产品知识,根据及乙方开拓市场等方面等协助.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销售权,在本协议期限内在相同的区域内甲方以任何形式制定或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经销商其产品需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4.甲方按乙方要求供货,并按乙方或乙方要求生产产品.5..经双方一致协商确认需要甲方提供的其他支持.6.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质保为 10 年,如出现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