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ZSGC-2024-016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总部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杭州商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总部装饰/装修工程中甲乙双方之权利、义务及责任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1
2 工程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33 号 1
3 工程范围:总部装饰/装修施工第二条 工程内容2
1 总部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天花、地面、墙面、水电安装和细部装饰等;2
2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期间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如消防手续、市容城管手续等);2
3 乙方在每个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协助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包括质检部门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等;2
4 垃圾清运和保洁第三条 合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 个日历天
进场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后一日历天起始
第四条 本合同文件包括4
1 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一)4
2 投标报价表(附件二)4
3 施工图纸(附件三)第五条 工程造价5
1 本工程合同价: 元(大写人民币: )
2 本工程为闭口价,除甲方要求增加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外,本合同结算依合同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价不予调整
3 如甲方要求增加图纸以外的工程量时,双方应办理工程签证作为后续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进场后 7 日内支付预付款贰拾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送结算单交甲方审计
甲方依审计结果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5 %,质保金 5 %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付清
甲方对乙方原因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承认
每次付款时,乙方均应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