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LT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们走上探索和实践法治的道路
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1999 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60 年一甲子,我们对于法治的理解已然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法制”到“法治”便是明证
这一执政理念的转变,强调“改革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对法律的完善,引导和推动改革科学、有序地进行
人大 60 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在中国这样一个13 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
法治相对于人治更稳定;法治强调的是权力制衡、法律救济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们这里面强调七个方面:( 1)在立法方面,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2)法律至上,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性;(3)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 4)国家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5)“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度的有效的保障;(6)尊重、保障和实现;( 7)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人民生活幸福
这些实际上是综合性的
温家宝:“整个国家的建国方略就叫依法治国,这是从大处讲
从每一个老百姓切身的生活来讲,也要靠法律来保护他们自由的权利,保护他们全面发展的权利
对于一个社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 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公平正义当然包含很广, 从收入分配到教育权利, 但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司法制度
就是立法必须要做到公,执法必须要做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