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博物馆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竹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竹办发〔2010〕84 号)等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局的要求,结合县博物馆实际,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 竹山县博物馆成立于2008 年 8 月 28 日。他的前身是成立于1990 年的竹山县文物管理所,一直与竹山县文化馆合署办公。县博物馆成立后,办公地点迁至竹山县体育场路1 号,现在岗工作人员共3 人。属县文体局二级事业单位。二、社会功能 :一是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竹山人类活动、环境变化的各类见证物;二是对社会民众特别是青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历史、感受艺术;三是依法对全县文物进行安全管理。三、职责任务: 在县文化体育局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负责辖区内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确保馆藏文物的安全,保障博物馆正常对外开放;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 建档,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好各文物点的安全保护措施;依法制止、打击一切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四、领导职数: 人。五、内设机构、职责:竹山县博物馆内设四部一室:考古研究部、宣传教育部、藏品保管部、安全保卫部和行政办公室1、考古研究部职责:(1)对馆藏文物进行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各类考古调查、发掘及学术交流活动。(2)组织本馆陈列展览提纲撰写,参与陈列设计的研究修订以及陈列展览的实施监督。(3)负责对社会流散文物的调查、鉴定、征集和相关咨询工作。2、宣传教育部职责:(1)接待讲解、对外宣传、组织观众、沟通社会;负责参观接待、馆际交流等对外工作;(2)展厅值守;(3)开展陈列、宣传、对外开放的调查研究。3、安全保卫部职责:(1)安装、管理、操作及定期检查防盗、防火安全设施,确保陈列品及藏品安全无事故。(2)维护馆内外环境治安, 保障正常工作秩序和博物馆安全,检查和管理本馆门卫值守工作。4、文物管理部职责:(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全县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管理。(2)宣传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