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甲方::贵州省顺翔建筑有限公司石阡分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石阡禄文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为确保石阡县白沙镇 2013 年公租房配套设施项目工程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石阡县白沙镇2013 年公租房配套设施项目2、工程地点及范围:白沙镇3、分包内容:劳务分包4、分包方式及价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工程量实际数量计价
4.1 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依据
4.2 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含税金
4.3 除包含了完成分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工器具等一切费用),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 机械设备进退场、 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 分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 (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计量及支付:结算方式:工程全部完工,一次性付清
6、乙方进场施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7、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8、工程质量:8
1 、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2 、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 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9、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9
1 、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 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