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培训制度1. 目的为规范运维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培训管理,通过培训提升员工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运维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培训管理。3. 内容与要求3.1 各风电场应按照运维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符合其风电场实际情况的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3.2 各风电场应设定本风场本年度的培训专责人,各讲师、资料员要协同专责人全面负责本风电场的培训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3.3 各风电场培训工作与运维公司安排的培训时间相冲突的,以运维公司安排的培训为主。3.4 培训专责人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实施细则,并监督场内人员执行。3.5 各风电场培训专责人负责对培训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需按照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规定的培训记录表的要求进行规范填写、装订和保存。3.6 风电场培训工作应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内训为主、 外训为辅,由风电场自行选拔本年度内训讲师,并上报运维公司人力资源部门。3.7 内训讲师应选拔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强、 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讲师要提前备课,做好本次课程的知识传输和培训资料整理。3.8 培训分类3.8.1 新员工培训:依据运维公司师徒管理办法进行。3.8.2 风电场全员性培训3.8.2.1安全教育培训3.8.2.1.1安全教育培训全面由各风电场安全员负责。3.8.2.1.2安全员应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年度培训计划相结合, 采取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场内人员对国家电业安全规程等行业标准进行反复学习。3.8.2.1.3安全员应在每年年初组织全员性的安全考试,风电场场长、 副场长及安全员共同制定考试试卷,或采用运维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的统一安规试卷。3.8.2.1.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为国家标准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风电场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运维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3.8.2.1.5在职人员离岗一个月以上,回到原岗位时,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合格才可进行工作。3.8.2.1.6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实际主要以讲解运行维护工作中指定的安全措施、个人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为主。3.8.2.2技术培训3.8.2.2.1变电站技术培训3.8.2.2.1.1变电站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变电站一次(变压器、 断路器等构成设备的参数、作用等知识)、变电站二次两部分(直流系统、继电保护、网络通讯等知识)。3.8.2.2.1.2培训课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