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NSD 共同保密协议甲方:乙方: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文本中,披露“机密资料”的一方称为“披露方”;接受”机密资料”的一方称为“接受方”;披露方和接受方统称为“双方”
鉴于双方:需对建立业务或合同关系的可取性和进一步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为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或为完成其他协议设定的目标提供参考(“协议宗旨”),披露方将向接受方披露一些”机密资料”
同时,鉴于接受方在访问披露方办公地点,或者与披露方的雇员或办事处合作办公时,可能会知晓披露方的一些其他方面的保密信息,这些保密信息或者和双方签署协议的“协议宗旨”有关联,或者完全无关; 因此,考虑到如上所述双方之间的相互承诺,双方同意遵守如下事项: 1
保密信息的定义 (a) “机密资料”是指所有通过口头,书面,图形,电子或其他形式表达的机密或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过去,现在和未来时间里的商业,金融和商业信息,经营理念,价格及定价方法,市场营销和客户信息,财务预测和预估,技术数据和资料,公式,分析,商业秘密,想法,发明,发现,方法,工艺,配方,技术实现,计算机程序,源代码,产品,设备,产品路线图,样机,样品,设计,数据表,图表,配置,规格,技术,图纸,以及任何披露方披露的其他数据或信息,无论是披露方通过口头,视觉或书面披露给接受方,或者是接受方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的数据或信息,如就“协议宗旨”与披露方讨论、访问披露方办公场所等
保密期限 本协议签署后七年以内,接受方需对接收到的“机密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子公司;不得使用接收到的“机密资料”为接受方,任何第三方或子公司牟取利益
保护标准 a) 接受方有义务使用与保护接受方保密资料相同的手段或措施对披露方提供的“机密资料”加以保护,以防止“机密资料”被披露,出版或传播
b) 接受方只能将“机密资料”提供给那些需要知晓“协议宗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