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 项目写字楼租赁合同嘉兴市 有限公司二 0 一五年一月写字楼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法 定 代表人 :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 法 定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嘉兴市广益路 号的 项目(以下简称“该物业”)之租赁单元作为办公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将合法拥有产权或经营管理权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该物业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乙方已实地详细察看了所租用的房屋、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和周边环境,均予认可,无异议
第二条 租赁用途: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计至 年 月 日届满
第四条 装修及装修期 1.装修 1
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单元进行装修,须事先向甲方及该物业管理单位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及该物业管理机构同意,需要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报经相关政府部门(如建设、消防)批准同意,方可实施装修
装修方案不得影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否则,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整改
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申报手续由乙方自行报批完成
2 乙方有权聘用自选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并报备该物业管理机构
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
乙方接受空调、消防等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3 乙方装修的费用(含甲方为配合乙方装修对物业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