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 赁 合 同 编号: 甲 方: 北京华通邦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C 座 10 层 邮编:100083 法定代表人:邓小兵 电话:010-82386666 乙 方: 邮编: 地 址: 电话: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2024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并就下列各项条款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 承租房间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于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优盛大厦 座 层 号房间,承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详见附件平面图),承租房间用途为办公室(下称承租房间)
乙方有权使用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公共场所(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无权使用物业外墙及天台等)
第二章 起租日期及租期一、该承租房间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装修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须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及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二、起租日为 年 月 日,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租期为 年
第三章 基本租金及押金一、乙方承租房间每月须向甲方交纳租金,此租金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租金为每建筑平方米/每天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月租金的计算方式为 365 天÷12 个月)二、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同时须向甲方交纳承租房间第一个月的租金
此后每月的租金须于当月的前五日内交付(如到期日为星期六、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三、乙方在缴付第一个月租金的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承租房间三个月租金合计为 人民币 元的押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下称“押金”)
四、在合同到期时,乙方交还承租房间及缴清所有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后,在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将押金在三十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如乙方违反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