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章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第一条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第三条 租赁用途: 。第二章 租赁期限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第三章 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其他杂费第五条 双方约定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支付方式押 个月的租金,付 个月的租金。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 按每 个月为一期支付 ;(二) 首期租金 元(大写 ),于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第七条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保证乙方退租时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该笔租赁押金由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并已结清所欠租金及其他杂费,且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后,由甲方将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承担(口 水费/口 电话费/口 电视收视费/口 供暖费/口 制冷费/口 燃气费/口 物业管理费/口 房屋租赁税费 )等费用,乙方承担(口 水费/口 电话费/口 电视收视费/口 供暖费/口 制冷费/口 燃气费/口 物业管理费/口 房屋租赁税费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示相关缴费凭据。第四章 租赁房屋交付第九条 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并根据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清点房屋现状。第十条 甲方应当结清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五章 租赁房屋维修及交还第十一条 如乙方为办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进过甲方同意,并且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第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及出租...